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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2016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“中高职衔接”专项师资培训的通知

关于召开2016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“中高职衔接”专项师资培训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年10月12日

与广东职院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的中职学校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“强师工程”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》(粤教继函【2015】51号)及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继函【2016】25号)。加强中高职衔接院校的沟通和交流,进一步理顺中高职专业培养计划的衔接,课程的衔接,师资的衔接等,确保中高职衔接顺畅和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。经研究,决定召开2016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“中高职衔接”专项师资培训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培训时间
    2016年10月31日-12月23日(八周)。
    二、培训地点
    集中培训地点: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;
    分散培训地点:相关实训企业及培训点。
    三、参培人员
    2015年与广东职院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的专业,每个专业负责人1人;
    列席人员:2016年首次与广东职院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的专业,每个专业负责人1人。
    四、其他事宜
    1.请于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,将参加培训回执发送到以下邮箱:2817331936@qq.com。
    2.请参加培训及列席培训教师(需住宿)于10月30日下午18:00到校报到,不需住宿的请在10月31日上午8:30之前报到,在回执中敬请注明。
    3.培训费用,住宿费用及用餐费用由广东职院师资培训中心负责。
    五、班级管理:
    项目负责人:黄敏  13827726368
    班主任:沈细周  13902802269
    班主任助理:陈智锋  13827726363
    六、培训课程安排:

    培训内容与实施
    七、培训教师考核:

    参加培训教师(列席教师参照执行)学习结束后应完成一定标准的考核,具体考核及要求如下:
    1、完成一份学习总结(不少于3000字);
    2、一份是学时的教案(设计规范,重点突出);
    3、一节公开课;
    4、一份企业实习报告(不少于2000字,内容充实,侧重于本专业校内外实训项目规划方案的设计);
    5、一份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建设的专题报告或建议。
    附件:1.参加培训及列席培训专业名单
    2.参加培训报名回执
    3.广东职院高明校区交通导游图

(项目联系人:沈细周,联系电话:0757-83311534)

广东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10月12日

附件3广东职院高明校区交通导航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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